政策速览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政策速览

国家发改委已与18省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协同机制

更新时间:2016-04-11

包括福建、广东、河北、江西、湖北、安徽、云南等省份


【本刊讯】今年是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速增效之年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,3月12日,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分别与福建省省长于伟国、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北京签署协议,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。目前,国家发改委已与18个省份签署合作协议。

福建省将以采矿、有色、汽车、渔业、建材、船舶、轻纺、信息通信、工程机械、环保装备等为重点领域,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方向,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,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“走出去”。广东省将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统筹协调,制定扶持激励政策,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,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“走出去”。

据悉,除福建、广东外,其余16个省份分别是河北、江西、湖北、安徽、云南、甘肃、山东、江苏、河南、四川、辽宁、广西、吉林、浙江、陕西、湖南。

(文英)



社长兼主编:陈雪芹

电 话:(01068515135

编辑部

电 话:(010)68054816/68054838/68054839

广告部

电 话:(010)68054837

发行部

电 话:(010)68052048

学术稿件咨询电话:

电  话:(010)58408627

新闻投稿邮箱:

zgsbgcxw@126.com

技术文章投稿邮箱:

zgsbgc@126.com

开户行

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
户   名

《中国设备工程》杂志社

账  号

0200 0036 0902 2100 604

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12号楼4门3层(100045)